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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房合同和正式合同范本如何区分法律效力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正式合同在以下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所销售的房产尚未完全竣工,因此无法直接将该房交付给购买者并进行实际使用;而在签署正式合同时,该房已经通过了竣工验收程序,此时便可直接将其交付并供用户使用。
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第五项条款的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开发商需已全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而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其次,开发商需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最后,按照预售的商品房数量来计算,开发商投入到开发建设中的资金应达到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以及竣工交付日期。
此外,第六条也明确指出,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必须向所在城市或县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并成功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活动。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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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8 10: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