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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应该在哪起诉再审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的诉讼管辖权问题乃是解决这一类纠纷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房地产纠纷案件通常应遵循专属管辖原则,也即是指此类案件的起诉应该在争议的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
然而,如若该等合同已经得到充分且有效的履行,尽管其实际履行的场所与约定履行的场所有所出入,我们仍然应当依据被告的居住地及约定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权。反之,若该等合同尚未得到履行,且约定履行地并不位于原被告任何一方的居住地,那么唯一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便只能是被告的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对于理解并掌握房地产纠纷诉讼管辖权的相关知识,将有助于广大当事人选择最适合自身利益的法院,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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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22: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