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春怎么退还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所支付的定金,原则上是不可退回的。
然而,当定金符合特定的条件时,便有可能得到全额或部分的返还。具体而言,以下两种情形下,收取定金的一方可能需要退还定金: 1.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那么就应当按照双倍返还定金的原则来进行赔偿; 2.倘若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决定解除合同,则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将其所收取的定金悉数归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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