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茂名市关于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具体可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鉴于合约条款,购买方有权请求房地产开发商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若购买者希望解除购房协议,则应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递交房屋催交通知书。若开发商在收到该通知后的三个月法定期限内仍然无法履行交房义务,购买方可据此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交付至购买方手中。 如若未能按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亦应及时向购买方进行通报。 此外,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设有样板房展示,则必须明确告知购买方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以及装修等方面与样板房是否保持一致。若未作出相关说明,则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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