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首先,调解作为一项重要手段,是指在公正人士的主持引导下,纠纷的各方当事人经过相互之间的自愿协商,充分听取对方的意见,达到最终消除纷争,达成共识和和解的目的。在我们中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中,每个具体的基层单位——即村民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都相应地设立了专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担负起民间纠纷调解处理的职责,其中也包括了房地产纠纷的调解工作。
其次,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其主要功能在于当房地产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可以依据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构以中立的立场来查明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仲裁裁决,从而有效地解决房地产纠纷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裁决具备着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最后,如果纠纷涉及到公司等法人实体,他们同样有权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地产纠纷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