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门购房怎么退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购房定金可予以退还:如双方依照约定如期履行则定金需抵扣为货款价款或是全额返还;
其次,因自然因素引发的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于一些无法达成共识影响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并不由任一方承担责任的现象,定金亦可予以退还; 另外,若房地产业者单方面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所支付的定金可以获得双重返还;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均无法进行退还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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