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荣安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付房屋之现象被视为违反合约约定的行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时也必须给予充分的赔偿。当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起继续履行合约、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或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等多项违约责任。倘若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额需尽可能地与因违约所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相匹配,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履行完合同时可能取得的预期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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