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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购房人是否拥有解除合同之权利,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如果出现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经过适当的催告程序且给予合理期限之后仍然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话,那么另一方有权选择解除该份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提出解除合同的这一权利的有效期限仅有一年时间。在这一年之内,购房者可以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然而,若超过了这个期限,那么他将永久性地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是因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等其他原因)。其次,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有权要求出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出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规定一旦其中一方违约,就应该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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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8: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