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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宜宾能仲裁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仲裁乃是由双方当事人于争端产生前或已产生后达成书面合意,欣然将纷争交付至彼此约定且具有仲裁权限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裁断的一种和平解决纷争之法律机制。依据我国《仲裁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设定,可适用仲裁方式处理之房地产纠纷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1、房屋买卖纠纷,涉及房产买卖合同、定价、优先购买权等相关问题;2、关于屋产权属的争议,涵盖对所有权归属、定价、变动、析产、互换等诸多议题;3、房屋使用权的争端,涉及租金事宜、强行占领、归还、占用、互换、转让等各类问题;4、他人权益与相邻关系的纠纷,包括通道使用、典当及与相邻房屋所引发的权益和义务关系等各种问题;5、房屋修缮的争议,涵盖房屋修缮工程项目及其安全性检测鉴定、各项工程费用承担等各个层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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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