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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现售和预售有什么区别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两者的定义有所不同。预售合同通常出现在房屋预售环节,即尚未建造完毕并交付使用前签署的合同;然而,购房合同则特指房产已完整建造完成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通过楼盘销售渠道签订的相关协议便被称为购房合同。其次,风险程度亦有所不同。预售合同涉及的房产仍处于建设阶段,未来发展趋势无法预知,若开发商因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项目停滞甚至烂尾,购房者可能面临无法入住及收回款项的风险。相比之下,购房合同所涵盖的房产已建成并取得产权证,小区配套设施亦已完备,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协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因此风险系数较低。第三,合同性质存在差异。预售合同中,交付房屋并非必要条件,而购房合同中,交付房屋及支付房款则为必备要素,必须严格执行。最后,违约后果亦有所不同。在预售合同中,违约方仅需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而在购房合同中,除须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继续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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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6 8: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