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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时效有哪些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存在如下几种情形:一般时效——在其他法律法规未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一般时效适用于所有诉讼案件。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如遇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则需按照该规定执行。最长时效——这是民法所规定的“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也就是说,即便权利人对自身权利受侵害的事实并不知情或本不应知晓,要求人民法院提供保护时亦须在二十年内提出,否则超过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然而,对于涉及房屋所有权争议的案件,则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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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