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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嫩江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开发商如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即构成违约行为,此时购房者有权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经过合理催告后仍有三个月以上未能收到房屋且并无合法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并且所有因本次违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全部应由开发商负责承担。反之,若开发商经催告能够在三个月以内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则购房者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但仍然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其因逾期交付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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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0: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