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泉市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购房阶段,由于购买方与出售方之间所签订的定金协议具有其特殊性,如同遵守承诺那样,一旦支付则无法撤回。但是,作为买方,仍然可以采取多种策略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买卖双方应该尽可能地寻求妥协,协商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确保定金能够被顺利地退还给买方。其次,当双方不能就此事自行达成和解时,买方有权寻求当地消费者协会的协助,由他们进行调解工作,以期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再者,如果买方遭受了严重的侵权行为,他们还可以选择拨打全国统一的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投诉。最后,如果上述所有的方法都没有取得预期效果,那么买方仍然保留着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期能够成功追回已经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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