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熟购房的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形下,如受到政府政策变动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情况;由于双方对于交易协议及其附属协议内容未能达成一致共识而导致无法签署合同,且此结果并非由任何一方单方面责任造成的;亦或是其他非因买方违约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在此类情况下,所缴纳的定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的。然而,若因卖方违约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则所缴纳的定金可获得双倍返还。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其余情况下所缴纳的定金均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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