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合同想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屋交付出现逾期现象时,作为购房者,您首先应当采取积极行动向开发商提出交涉与催促,若经过充分的催告,开发商在合理时间范围内仍然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其交房义务,那么您便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请求解除该份合同。此外,您还可以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双倍定金等其他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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