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交房可以延期接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房屋交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延期现象乃属正常,此种情况需依据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加以明确规定。倘若所购买的房产未能达到交房所应具备之条件与要求,那么作为购房者的业主通常会有权利选择暂缓接收该房产。然而,倘若业主在既定的合同期限内并无合理理由拒绝接收房产,那么其便需要依照实际已接收房产之状况,履行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支付义务,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将由业主自身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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