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不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预定日期交付房屋,则视为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依法主张其应享有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经过合理催告后仍未在三个月期限内向购房者交付房屋且未能提供任何正当理由来解释拖延原因的话,那么购房者便可选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同时所有因开发商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权负责承担。然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能够在三个月内完成房屋交付工作,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却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开发商逾期交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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