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了定金没给收据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说,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通常会采用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收取定金作为保障。然而,若购房者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或者两者在合同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大部分情况下开发商将不予退还定金,因为这实际上是让购房者违反了承诺。尽管如此,若欲取回定金仍然存在一些特定的前提条件。首先,只要由于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可申请退还;其次,必须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签约手续。为了成功取回定金,购房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以上两点。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在合同条件谈判过程中的双方修改记录,以及双方交谈的录音资料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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