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夫妇在婚姻关系面临终结时,关于他们之间所拥有的房地产议题的处理方式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若某位配偶在婚姻关系建立前便已经购置了房屋且已全额付清所有购房款项,那么这类资产将被确认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事务中,另一方并没有权力提出任何形式的分割诉求。其次,针对婚后购置的房产,除非双方曾达成特殊协议或此种购买行为并非源于单亲父母赠予其中一个孩子,否则此类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而作为夫妻的双方均享有对这些房产进行分割的权益。再次,若在婚前,有一方支付了首付款,但房产证上仅登记在这位首付款支付者的名下,然而婚后却需由两人共同承担还贷责任,在此情形下,虽然房产仍被归类为首付款支付者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共同偿还的部分,我们应理解为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