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延期交房房管局有没有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方面所引发的争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并不会直接干预。因此,当事人若希望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话,便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当涉及到如开发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产这种情况时,购房者在决定是否解除购房合同时,务必首先发出书面催告。在催告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对于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的行为,买受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通常情况下,应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比例予以执行;若合同中对此事项未作明确规定,则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参考依据。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并无统一的标准,但是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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