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购房定金不给退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向卖方所支付的定金具有不可逆转的性质,类似于一种“承诺”,不能轻易撤销或退款。尽管如此,仍然存在几种方法可以让买方得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买卖双方应当尝试协商并缔结和解协议,共同探讨如何合理地返还定金;其次,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争议,买方有权寻求当地消费者协会的帮助,由其承担调解职责,旨在消除分歧;再者,如果遭受了较为严重的侵权行为,买方还可以选择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投诉;最后,倘若上述所有措施都未能取得预期效果,买方依然拥有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期能够成功追回已经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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