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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扬中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交付定金后,若想要撤回购买意愿,理论上是可行的,然而具体情况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就一般的法律规定而言,倘若购房者欲索回定金,通常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形中向开发商提出返还要求:首先,若开发商未能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该房屋并未达到正式销售的法定要求,那么其与购房者之间约定的相关定金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文,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方式,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其他形式的档,亦或是双方是否曾约定过定金的返还事宜,开发商均需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其次,若开发商虽然已经取得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是却故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获得了该证书,那么开发商必须对这种行为承担起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需要将购房者的定金如数退还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资金占用所产生的利息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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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