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产房产权纠纷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房屋产权争议的诉讼可谓是民法领域的典型案件之一,因此关于此类案件的司法程序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条例有条不紊地展开。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范,此类诉讼的主要流程如下:首先,原告必须向管辖地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民事起诉书,同时按被告人数向法院提交副本,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提起诉讼;接下来便轮到人民法院对原告所提交的起诉书或口头诉求进行严格审查,若经审查认定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应在七日内予以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反之,若经审查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亦应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相关当事人;紧接着,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需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而人民法院则须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随后,人民法院会依法组建合议庭,并将此结果告知原被告双方;最后便是开庭审理环节,人民法院在确定开庭日期之后,应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各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对于需要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提前发布公告,详细列明当事人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等信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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