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绵阳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屋时交纳的定金通常情况下是能够退回的,但仍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若购房者决定索回定金,通常情况下,在下述特定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追讨:首先,当开发商未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亦即是尚未达到商品房预售法律所规定的标准时,它与购房者之间的购房定金协议将被视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无论双方签署的是《认购协议》还是双方是否就定金退还事宜达成共识,开发商均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房者;其次,倘若开发商未能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但却有意隐瞒关键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声称已经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开发商需要为此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了退还购房者的定金之外,还应当赔偿购房者因利息等资金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财产损失而产生的费用;再次,在开发商符合商品房预售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成功获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后,如果双方仅约定了购房者如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便无法要求退还所交付的定金,那么购房者可以以该约定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约定进行变更或撤销,进而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现金;最后,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订,那么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然而若是因为您自身的原因,且开发商并未存在任何隐瞒等不当行为,您仅仅是单方面提出返还定金的要求,那么您需要按照认购书中的退房相关约定缴纳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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