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预售房屋的支付方式主要分为一次性全额支付以及在缴纳了首次付款后的分阶段按揭支付两种类型。具体的付款方案将根据买卖双方所签署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予以明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明确指出,在进行商品房预售时,作为开发商应有义务与预购者签署相应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且在此之后,开发商需自签约当日起的30日内,向所在地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对应区域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