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用换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合同乃指开放式销售之际由买卖双方签署之合约文件;相较而言,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是待现房交付之后方可进行签订。在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过程中,必须提交正式合同及其有效的补充协议。基于以上原因,在终端交房完成后并不需要进行合同的更换操作,然而,仍然需提供完整的正式合同以及补充协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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