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购房定金怎么退回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置房产时,所支付的定金是享有退还权利的。若因为特定的状况(如政策变动、自然因素等)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者由于对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条款未能达成共识而无法签署协议,且这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那么此时便可要求退还定金;然而,如果是卖方违约,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反之,若是买方违约,则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并且需要按照定金的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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