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预售合同丢了咋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一方面,当购房合同尚未进行预售登记手续时,如果购房者不慎遗失了购房合同,只需要将剩余的合同废止并签署新的合同即可;而另一方面,如果预售登记程序已经完成,并且购房者正处于办理银行按揭阶段,此时购房合同不慎丢失,则须在当地有影响力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合同作废的声明,声明期为三个月。待声明期限届满之后,购房者可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有的合同,然后再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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