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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退定金应该找哪个部门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有意向销售部门索要退款,那么首先需要明确了解定金是指在签订或是履行相关合同时提前交付一定数量的资金或者其他等价物作为保证的一种措施。这种形式的保证在交易双方中通常会有不同的称呼,即为支付定金的一方被称为“定金付款人”,而将收到定金的那一方则被称作“定金收款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协商决定是否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此来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之后,定金就应该被视为抵扣价款或者是被追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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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21: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