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时间怎么算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房时间的起算点,通常应依照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交房日期为依据进行计算。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房屋,在经过合理的书面通知催促之后,若超过三个月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并且也无法提供正当理由进行解释,那么购房者便有权选择行使合同解除权,同时要求开发商归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其对应的资金利息,并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违约责任。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书面催告后的三个月内能够如期履行合同义务,则购房者无权解除合同,但是仍然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额外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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