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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预售房要全款合同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并非必需要以支付全部购房款项为前提条件。房地产开发商或卖家在商品房交易中,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向购房者收取一定金额的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保障,而非要求必须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具体的支付比例和期间,可以由双方在整个销售流程中的协商和沟通来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当开发商或卖家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定金,以确保双方能够顺利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若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达成该协议,则应按照法律对于定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若由于不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署,那么开发商或卖家有义务将所收取的定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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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7: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