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定金一方毁约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合同解除协议的法律规定为定金法则之应用。所谓定金法则,即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待支付定金的一方在履约之后,其所缴纳的定金将相应地转化成价款或予以退还;而当出现违约行为时,支付定金的一方将不得享有要求退还定金的权利。相反,如收款方违反合约规定,则需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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