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房最晚可以延期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出现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这种延迟即视为违约行为。在经过书面正式催促之后,如开发商未能在合理期限之内履行该义务,尽管购屋者无法终止这份合同,却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然而,若在催促后的长达三个月仍然未得到妥善解决,并且开发商并无充分理由解释,那么购屋者便可直接行使解约权,所有产生的经济损失将完全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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