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不赔付违约金合法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项条款规定若发生房屋交付逾期,则并不负有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一条规似乎存在不合理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合同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该义务的履行方式存在不当,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第五百七十八条也强调了当合同当事人明显表达出或通过实际行动表明其将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前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第五百八十二条,则为我们阐述了对于履行不符约定的情况,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出现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晰或未进行相关约定的情形,经由法律参照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仍尚无法判定的,受损害方可根据标的物属性及损失程度,合理选择向对方提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降低价款或报酬等形式的违约责任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二条【瑕疵履行违约责任】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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