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有预售合同没签订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房屋买卖作为房产转让的无庸置疑的形式之一,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而关于房地产的转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进行,并且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记载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法院对于房屋买卖关系的判定,往往会将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或认购、订购、预订协议以及这些协议是否包含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作为衡量标准,这也被视为房屋买卖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形式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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