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交易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若出现由于特殊情形、政策变动以及自然因素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商业合同的情况,或因对于协议及其附加条款的内容未达成共同协议从而无法签字确认的,此类状况并不由任何一方负责,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所支付的定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的;然而,如果是由于卖方违反了承诺或者合同约定,则所支付的定金将可被视为双倍返还;倘若买家违反了承诺或者合同约定,则其所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并且需要按照定金的金额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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