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资格不到交了定金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具备购房资格的前提下支付定金,通常情况下均可予以退还。若在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时,恰逢政府实施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而致使买方的购房资格发生变化,由原本拥有购房资质转变为不再具备购房资质的情况时,需注意此时买方仅需进行合同撤销处理,不受违约责任的约束,已支付的定金也应全额返还给买方。然而,如果在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时,政府已经实施了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那么买方就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定金则可能无法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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