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退房赔偿相关政策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发商违反合同条款导致购房者要求退房的情况,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下:
首先,如果在购房合同时已经有关于此类情况下的赔偿约定,那么相关责任方应尽照此执行。如果没有具体约定,那么,对于开发商因违约行为而请求购房者退房的情况,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双倍偿还购房时所支付的预付款。此外,如果合同中有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并明确了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则应按照该约定执行。若无任何约定,则需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其次,如果是由于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或购房者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无法得到解决,那么,当事人一方可据此请求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另有其他约定。 最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如果法律对此类情况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达成任何协议,那么,在经过对方当事人催告之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为三个月。如果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告,那么,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否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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