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预售合同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购房者在尚未完成预售登记之前遗失了购房合同,仅需针对未失效部分合同加以作废处理,并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即可。
2.倘若购房者在完成预售登记并即将开始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之际发现购房合同不慎遗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一则关于该合同已作废的声明,待声明发布满三个月之后,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原有的合同,然后再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