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份额房产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院判定房产份额执行问题之解析如下:首先,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明确彼此应享有房产产权的比例并共同承担责任,或依据各守其分、平等享受租金以及售房款收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其次,当事人双方亦可协商决定其中一方获得全部房产所有权,但需向另一方支付其所拥有的一半房屋价款作为补偿,而该方则需承诺放弃其对房产份额的相应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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