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诉讼分割房产纠纷案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被告方可直接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请求。在接收完起诉状与相关证据资料之后,人民法院会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此案的决定。若法院最终决定受理,便会预留出适当的时间并安排好开庭日期。随后,派员将开庭通知送达至各当事人手中。如当事人因合理原因而未能按时出席,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撤诉裁定。接下来便是庭前调解以及正式开庭审理环节。最后,法庭将根据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工作,并宣布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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