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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退一赔几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价飞涨的现代社会,商品房作为家庭投资的最重要方式之一,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焦点。然而,商品房交易活动中的欺诈行为,例如房屋转让后再次出售给他人(简称“一房二卖”)或多次转让同一房产(简称“一房多卖”),屡见不鲜,这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诚实信用原则。为了保障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法律对此类行为进行了严厉规定。如果开发商违反诚信原则,采取一房二卖、一房三卖等欺诈手段,导致不能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可以选择撤销购房合同、要求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和相关利息,同时有权要求卖方支付不超过已付款项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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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22: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