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子女买房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子女婚后的某一阶段,若其双亲为他们购买了一套房产并落在子女的名字之下,我们应当视此行为仅仅是对子女所特有的赠与行为,因此这套房产应该被划定为夫妻中的一方独享的个人财产;反之,当这处房产在夫妻二人的名字都有被注册记录的情况下,我们就应当将其视为是父母为夫妻双方所做出的赠予礼物,从而把这项财产识别为夫妻共有资产。然而,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这类房产的分割问题,仍然需要由双方通过自行商议来解决,倘若协商无果,最终还需仰仗法庭来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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