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退房后还算首套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于规定期限三个月之内交付房屋,则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并且可以依法索偿定金金额的两倍,或者要求开发商支付房款利息。在实际操作中,退房需遵循以下三大操作流程:首先,购房者需向开发商正式提交书面的退房请求,在内容中阐明具体的退房理由以及对于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其次,对于由于开发商的过失导致退房的情况,开发商有义务赔偿购房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然而,假如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无法获得批准,又或是双方对于付款方式存在分歧等非开发商原因而产生的退房需求,开发商便不需对此负任何法律责任。第三,在收到购房者的退房请求之后,开发商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做好全额退还房款及解除合同的工作。在此期间,开发商应负责代为支付购房者每月需偿还给银行的本金与利息。最后,若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即15个工作日)完成退款手续办理,那么从购房者提出退房请求的第16天开始,直至购房者拿到所有房款为止,开发商每天应该按房价总额的千分之一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