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可申请退房款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卖方因故延迟交付出售的房屋,购买方有权进行书面催告。经过合理期限的催告之后,如出卖方历经三个月时间仍未履行相应义务,购买方可依法选择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然而,关于此种情况下的解除权行使,必须明确,其时效性为自催告届满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但若买卖双方另有协议约定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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