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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欺诈卖房的法律认定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条所规范,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若某一方借助伪造身份证件、虚假保证等手段进行欺诈行为,致使另一方在不知情或非心甘情愿的状况下被迫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则可被认定为欺诈。当欺诈金额达到了严重程度之后,此类行为将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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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19:0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