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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法庭怎么判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合同双方都未能实际执行的状况下,应坚持维护先签订合同的的原则来明确合同责任和义务;
2.若其中一方买受者已经合法获取了标的物品的所有权,则应该牢固树立物权至上的原则以确保原合同剩余的权益;
3.当买卖双方都尚未成功获得标的物品所有权时,应坚定遵守占有在先的原则以便明确合同中的各种责任;
4.如果有一方已经按照原定协议开始执行合同条款,应始终坚守履行在先的原则,以保障已执行部分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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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8: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