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能否收回住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商品房买卖业务而言,凡开发商在其项目开发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行为,以及未经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该合同应被视为无效。然而,若出卖方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已经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该预售合同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有效。此外,若开发商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自己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真实状况,或是向购房者提供伪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这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无法得到法律认可,将自动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