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的房子到底归谁使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一处房产若先为一方所转让且随后又被另一方再次转售,那么该座房屋的所有权就将归属第一次进行了过户手续的那一方;当两项交易涉及的合同均未能顺利完成过户所需的法定程序时,房屋的归属权将会是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的那一方;若连过户手续与预告登记都尚未开始实施或完备的话,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即会归于首先实质性地占用该房产的一方所有。对于那些有效合同的签约方来说,他们有权利向出售方提出强制执行合同并移交房屋的要求;至于可撤销合同的签署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他们同样具有向出售方寻求违约赔偿责任的权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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