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无效时能要求退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如因出卖方自身行为致使合同归于无效,购买者支付的定金便可予以退还。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手段,其主要意义在于证明合同已经生效;其次,为确保合同得以履行做出保证;再次,它还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质,属于法律领域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若双方事先已有约定,则应按约定处理;若未作约定,当家具销售商违约时,需向购买者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购买者违约,则定金将不予退还。此外,定金的总金额不得超出合同标的物价值的20%。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相应义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一旦定金合同生效,一旦双方发生争议,购买者不仅无法收回预付款项,甚至可能面临被诉诸法庭,赔偿双倍定金违约金的风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若出卖方不具备销售资格或条件而进行销售活动,则定金应当无条件地予以退还。简而言之,订金通常均可退还,但定金的退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在何种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会导致定金合同必然无效,此类情况同样需要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